
建筑防水卷材
序號 | 產品單元 | 單元產品說明 | 備注 | 重大關鍵設備 |
1 | 膠粉改性瀝青和氧化瀝青類 | 本單元產品是以普通直餾瀝青、氧化瀝青或再生膠粉改性瀝青為主要浸涂材料所制成的防水卷材,包括氧化瀝青和膠粉改性瀝青等。 | -- | 密閉式瀝青儲罐* |
2 | 有胎改性瀝青類 | 本單元的產品是以彈性體橡膠或塑性體樹脂為主要改性材料制得改性瀝青,采用聚酯氈、玻纖氈或其復合的纖維氈作為胎基,表面覆以隔離材料的瀝青防水卷材,包括有胎自粘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等。 | -- | 密閉式瀝青儲存罐* |
3 | 無胎改性瀝青類 | 本單元的產品是以彈性體橡膠或塑性體樹脂為主要改性材料制得改性瀝青,采用高分子膜基類或無胎基,表面覆以隔離材料的瀝青防水卷材,包括無胎自粘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等。 | -- | 密閉式瀝青儲存罐* |
4 | 瀝青瓦 | 以石油瀝青為主要原料,加入礦物填料,采用玻纖氈為胎基、上表面覆以礦物粒(片)料,按規定尺寸切成片塊狀后,用于搭接鋪設施工的坡屋面用瀝青瓦。 | -- | 密閉式瀝青儲存罐* |
5 | 橡膠類 | 本單元產品是以合成橡膠或者橡膠、樹脂共混體系為主要材料所制成的卷材,包括織物內增強、覆背襯、表面覆自粘膠等。 | 卷材主體材料——橡膠片不得外購 | 密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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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塑料類 | 本單元產品是以合成樹脂為主要材料所制成的卷材(聚乙烯丙綸類除外),包括織物內增強、覆背襯、表面覆自粘膠等。 | 卷材主體材料——塑料片不得外購 | 擠出機及成型模具* |
7 | 聚乙烯丙綸類 | 本單元產品是聚乙烯、聚丙烯或乙烯醋酸乙烯等合成樹脂為主要材料,表面復合丙綸或聚酯等織物所制成的卷材。 | 卷材主體材料——塑料片不得外購 | 擠出機及成型模具* |
一、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規定:
企業申請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除提交通則要求的材料外,還應由企業提交符合產業政策的自我承諾書,承諾書中應當明示企業無1999年9月1日后建設的瀝青紙胎油氈生產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產品和生產裝置。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010 年第122 號公告附件《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 年本)》,淘汰以下生產工藝和生產線:
聚乙烯丙綸類復合防水卷材二次加熱復合成型生產工藝(不具備擠出機的生產設備為二次加熱復合成型生產工藝);
年產500 萬平方米以下改性瀝青類防水卷材生產線;
年產500 萬平方米以下瀝青復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產線;
(二)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的要求,屬于淘汰類的落后工藝裝備和產品的有:
500萬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瀝青類防水卷材生產線;500萬平方米/年以下瀝青復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產線;100萬卷/年以下瀝青紙胎油氈生產線;
采用二次加熱復合成型工藝生產的聚乙烯丙綸類復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棉滌玻纖(高堿)網格復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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