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食品生產許可認證咨詢(QS認證)
【適用行業及服務區域】:食品生產企業,必須有符合食品衛生規范的食品工廠
【服務周期】: 硬件條件具備后一個半月左右
【服務價格】: 10000元起
【服務承諾】: 不轉單,不成功全額退費
1.事項名稱: | *次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
2.頒發的證件及有效期: | 頒發證件:《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5年 |
3.審批類型及法律效力: | 審批 準予食品生產許可后,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書 |
4.設定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實施)第三十五條; 2.《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2015年10月1日實施)第二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5.審批條件: | 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6.申請資料: | 紙質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均采用A4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并加蓋申請人公章或負責人簽名(擬設立食品生產企業適用),相關人員的身份證件、個人資質證明等復印件應由本人簽名。材料清單如下: 1、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生產工藝流程圖。 4、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5、規章制度。 ①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②食品添加劑安全自查、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等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的規章制度。 6、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7、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許可,還應當提交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相關注冊和備案文件。 8、申請乳制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涉及國家產業政策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人只需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等。 9、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審查細則要求的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例如產業政策證明等; 上述材料一式兩份。 |
9.審批程序: | 1、申請人提交申請 2、受理 4、現場核查 4、辦理部門審核全面資料 5、發出準予生產許可決定書 6、發出食品生產許可證 |
10.審批時限: |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生產許可的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 |
11.備注: | 食品生產許可申請人應當遵守國家產業政策。申請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按照《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15】40號),不得辦理相關食品生產許可手續。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對貫徹執行產業政策另有規定的,還應當遵守其規定。 |
一、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式樣
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以“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縮寫“QS”表示,并標注“生產許可”中文字樣。其統一制定式樣詳見附件。
二、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使用的要求
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由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自行加印(貼)。企業使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時,可根據需要按式樣比例放大或者縮小,但不得變形、變色。
從2010年6月1日起,新獲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應使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之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在2010年6月1日起18個月內可以繼續使用原已印制的帶有舊版生產許可證標志包裝物。
食品分類(28大類)
對于產品的市場準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許市場的主體(產品的生產者與銷售者)和客體(產品)進入市場的程度。食品市場準入制度也稱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具備規定條件的生產者才允許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具備規定條件的食品才允許生產銷售的監管制度。因此,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是一項行政許可制度。以下是關于食品28大類納入國家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1、糧食加工品:小麥粉、大米、掛面、其他糧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裝)、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裝)、谷物粉類制成品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氫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黃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動物油脂(豬油、牛油、羊油)
3、調味品:醬油、食醋、味精、雞精調味料、醬類、調味料產品
4、肉制品:肉制品(腌臘肉制品、醬鹵肉制品、熏燒烤肉制品、熏煮香腸火腿制品、發酵肉制品)
5、乳制品:乳制品[液體乳(巴氏殺菌乳、高溫殺菌乳、滅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脫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調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煉乳、奶油、干酪、固態成型產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濕法工藝、干法工藝)
6、飲料:飲料[瓶(桶)裝飲用水類(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其他飲用水)、碳酸飲料(汽水)類、茶飲料類、果汁及蔬菜汁類、蛋白飲料類、固體飲料類、其他飲料類]
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
8、餅干:餅干
9、罐頭:罐頭(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其他罐頭)
10、冷凍飲品:冷凍飲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1、速凍食品:速凍食品[速凍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凍其他食品(速凍肉制品、速凍果蔬制品、速凍其他類制品)]
12、薯類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類食品
13、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果凍
14、茶葉及相關制品:茶葉(茶葉、邊銷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5、酒類: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黃酒、其他酒
16、蔬菜制品:醬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熱風干燥蔬菜、冷凍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漬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
17、水果制品:蜜餞、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醬)
18、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烘炒類、油炸類、其他類)
19、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類、干蛋類、冰蛋類、其他類)
20、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21、食糖:糖(白砂糖、綿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
22、水產制品:水產加工品[干制水產品、鹽漬水產品、魚糜制品(即食類、非即食類)]、其他水產加工品(水產調味品、水生動物油脂及制品、風味魚制品、生食水產品、水產深加工品)
2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葡萄糖、飴糖、麥芽糖、異構化糖等)
24、糕點:糕點(烘烤類糕點、油炸類糕點、蒸煮類糕點、熟粉類糕點、月餅)
25、豆制品:豆制品(發酵性豆制品、非發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
26、蜂產品:蜂產品[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蜂產品制品]
27、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及其他配方谷粉(嬰幼兒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
28、化妝品
29、其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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